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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学生党员发展细则
2015-06-08 00:00  
来源:本站 作者:匿名 发布:2015/6/8  点击:16  
为进一步推进我系学生党员组织发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党章和我校组织发展条例,结合我系学生党员组织发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1)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具有强烈的入党愿望,入党动机端正。
(2)学习勤奋。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科学,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生考试无挂科(含考察、选修)且成绩优秀者。
(3)工作积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在学习、生活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奉献精神。
(4)纪律严明。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5)品德良好。谦逊朴实,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尊师爱校,作风正派,严格自律,文明诚信。
(2)勤于学习。能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思想汇报质量较高。
(3)严于律已。能充分认识共产党员标准、条件、权利和义务,在学习、工作、生活与班级活动中用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并得到大多数群众的认可。
(4)乐于助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班级同学服务,在学风、班风建设和班级、学生宿舍的各项工作中发挥骨干和模范作用。
(5)讲究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具有较强的道德观念。
(6)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懂得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7)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襟怀坦白,实事求是,正派公道,尊敬师长,谦虚谨慎。
1、班级上报的重点积极分子学生需考试无挂科(含考察、选修)且成绩优秀者。
2、参加过护理系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党课结业证书;
4、在各班上报的名单中筛选,如学生均有挂科可在班级重新选拔
1、继续参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方案进一步进行培养。
2、加强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党性观念和辨别是非能力,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由系部党员老师负责重点积极分子的培养及考察工作。
1、重点积极分子确定半年后,在达到培养要求的基础上,由培养人对其进行思想、学习、工作、群众基础和日常表现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并将其形成文字材料,择优初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名单,报党建负责人审核;
2、将初步确定的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应公布。
3、公布无异议后,党建负责人将初步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和材料交给支部委员会或者支部大会讨论,确定最终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在党员发展大会上公布,并报党总支审核备案。
1、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后,党建联系人要及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包括党建老师意见、辅导员或者任课教师意见、党建联系人意见、团支部和寝室同学意见等),并递交支部委员会讨论预备党员的接收问题。
2、党支部同意发展后,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整理汇总,统一上报校党总支审批,所上报的材料及排序为:
(4) 党内外群众意见(辅导员、任课老师、同学等)
3、党总支收到发展党员的材料后,及时审阅并指派专人到支部进行考察,认为合格后交总支委员会研究,提出是否发展的预审意见。
4、学校总支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由支部确定或者发展对象约请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5、召开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大会表决该重点考察对象是否能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并形成大会决议。讨论通过后,党支部填写《入党志愿书》有关内容后上报院党总支。
6、系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并经系党总支批准后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1)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
(2)加强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增强自身的党性观念和辨别是非能力,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会,严肃会议纪律,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递交思想汇报(考察期间至少递交2篇)。
(3)认真完成支部交给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考察对象的联系与培养工作。
(4)积极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发挥作用,工作要踏实、负责、主动、任劳任怨、有开拓创新精神。
(5)积极参与各类竞赛活动,努力发挥自己的特长。
2、预备党员要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左右,向所在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全面总结汇报自己一年来的各方面表现、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党支部接到转正申请后,支部委员会要根据申请者的个人表现,广泛征求其党建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写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并在其预备期满之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4、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整理填写有关材料上报校党总支审批,并报系党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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